皮亞杰的兒童“自我中心”理論述評

皮亞杰的兒童“自我中心”理論述評

皮亞杰的兒童“自我中心”理論述評

       瑞士的讓?皮亞杰(Jean Piaget 1896-1980),是當代著名的發(fā)生認識論者和心理學家。他的大量研究,提供了兒童心理發(fā)展的豐富的事實材料。要研究皮亞杰的兒童發(fā)展理論,必須了解皮亞杰關于兒童的“自我中心主義”的看法。本文僅對皮亞杰關于自我中心的理論作粗略的述評。
       
    一、皮亞杰的兒童“自我中心”理論
       
    (一)“自我中心”的涵義
        在日常言語中,“自我中心”的意義是指一切事物回復到它本身,回復到一個自覺的自我。皮亞杰“自我中心”理論最先見于他所著的《兒童的語言和思維》(1923年)一書中。皮亞杰用“自我中心”這一術語來指明兒童不能區(qū)別一個人自己的觀點和別人的觀點,不能區(qū)別一個人自己的活動和對象的變化,把一切都看作與他自己有關,是他的一部分。照皮亞杰看來,在理解兒童的自我中心狀態(tài)時,要注意避免下列幾個問題,以免產生對“自我中心”的概念的誤解。
       
    第一,不能認為“自我中心”是指一個人有意識地集中注意他自己而沒有一種“會合”感。
        所謂“會合”感是指兒童把自己的內在性質投射到事物上去,把事物人格化,把自己主體與事物混合為一體了。皮亞杰認為,“如果我們是從這個一般接受的意義去使用‘自我中心’狀態(tài)一詞,那么我們就使這個字具有矛盾的意義了。但是如果我們使用這個字來描述某種純屬認識方面的東西,是指在獲取知識的過程中主體與客體混為一體,這時主體不認識他自己而當他轉向客體他便不能不以他自己為中心的這種情況,那么自我中心狀態(tài)和會合感就不是相反了,它們時常構成同樣的一種現象?!?
       
    第二,不能把“自我中心”認為含有自私或自高自大的意思,自我中心,“并不是說,兒童的自我有所擴張”。
        自我中心主義并未含有自私或自高自大的意思,皮亞杰舉一例說明之。一天,兩個男孩子和他們姨媽一起去給媽媽買生日禮物。大一點的七歲男孩子挑選一串珠寶類的精美工藝品,三歲半的男孩子,選擇一輛小汽車。這個小男孩并不是自私或貪心,他小心地包好禮物,帶著期待媽媽喜歡禮物的表情,把它交給媽媽。他的行為是“自我中心”的,他沒有考慮他媽媽的興趣與他自己的興趣并不相同,這與自私決不能等同。
       
    第三,不要把自我中心與“秘而不宣”混為一談。
        皮亞杰認為,兒童的反復思考不容許他保持秘密,兒童有一種借助于形象或我向符號的思維,這種思維不能直接交流,當兒童達到一定年齡(大約在七歲左右)時,他就不能把他的思維保持在心里,他什么都要說出來,沒有言語的克制力。
       
    (二)自我中心主義與兒童發(fā)展的二個階段
       
    1、感覺――運動(0~2歲)
        對這個階段的兒童來說,自我和外在世界還沒有明確地分化開來,即嬰兒所體驗到和所感知到的印象還沒有涉及到一個所謂自我這樣一種個人意識,也沒有涉及到一些被認為自我之外的客體。嬰兒除自己動作外,沒有世界的概念,在這個意義上他們是“自我中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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