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課程觀念的更新和角色的轉變
教師課程觀念的更新和角色的轉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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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課程觀念的更新和角色的轉變
幼兒園教師的教育對象是天真、幼稚、可塑性極大的學前兒童,我們不僅是兒童知識、智慧的啟蒙者,更是兒童情感、意志、個性的塑造者。我們的責任非常重大,課程改革對教師在知識、能力以及個性品質等方面提出更高的要求,因此,教師要加強學習,深入領會《幼兒園教育指導綱要》的新理念。
1、 樹產(chǎn)正確的教育觀念,對課程實施過程的重新認識
觀念是行為的先導,理論是實踐的依據(jù)。理論學習能使教師的新舊觀念進行對比與反
思,從而實現(xiàn)觀念的轉變。教育觀念是教師對兒童發(fā)展和教育的基本觀念與看法的總和,是教師從事教育界教學工作的基礎和依據(jù),也是教師進行反思性教學的心理背景。教師實際上是按照自己對教育的理解,即自身的教育觀念來組織教育教學活動的,教師的教育觀念決定了其教育策略、態(tài)度,進而表現(xiàn)為不同的教育行為。在實踐中我發(fā)現(xiàn),一個人的教育觀念直接影響到課程實施的過程。課程實施的過程是一個創(chuàng)造過程。當前,在幼兒園中,教師在課程實施過程中普遍持“忠實取向”。他們認為,課程實施過程是一個忠實地執(zhí)行課程方案的過程,課程改革結果應當是忠實于原計劃的。課程的評價就是確定課程設計預期的結果是否真正達到。教師執(zhí)行了規(guī)定的課程,就是成功的。課程被執(zhí)行的程度越高,表明實施的效果越好。這樣的教學導致課程實施的僵化,課程改革也難以取得理想的效果。我認為,課程是教師與學生共同創(chuàng)造的,并且是教師與學生實際體驗到的經(jīng),課程的設置是地道的經(jīng)驗課程。課程是情境化的、人格化的,所以課程采用和課程實施的技術化、程序化的特性就應該徹底消除,課程實施再也不是原初的課程